据兰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兰溪市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可享受以下待遇:一般门诊、中草药门诊报销标准:按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执行。2012年的门诊报销比例为30%,个人封顶线标准参照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本保障型标准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住院报销标准:0~300元报销30%;301~20000元报销80%;20001元以上报销85%。对在校学生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立最高报销封顶线,封顶线额度参照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本保障型标准执行。基本保障型年度内每人报销最高封顶线12万元,大额保障型为16万元。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公司负责赔付,具体内容和标准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金额6000元,赔付额内按90%比例支付。
疾病死亡保险,赔付金额50000元。意外伤害死亡保险,赔付金额100000元。意外伤害致残保险,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比例支付,最高赔付金额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