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居民医保扣费记着卡里充钱
扣款将分五次进行,主要采取银行代扣方式
11月起,首府将开始收缴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采取银行代扣缴费的方式。
提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本年度内扣款成功的人员,方可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扣款将分五次进行,分别是11月15日、11月26日、12月5日、12月18日、12月25日。为确保扣款成功,参保人员要尽快将足额保险费存入自己的缴费银行卡账户。
考虑到银行相关业务要求,包括大额医疗保险费在内,成年居民银行卡中最低存款额为252元,未成年居民银行卡中最低存款额为82元。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此次费用收缴,仍然延续2012年缴费标准。即减去财政补助的部分以后,成年居民150元/人/年,残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75元/人/年,未成年人40元/人/年,残疾学生和残疾学龄前儿童20元/人/年。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自愿参加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的,成年人缴费标准为80元/人/年,未成年人20元/人/年。
参保人员若发生银行卡丢失、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参保地社保分局办理变更手续,以按时缴纳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
尚未参加首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享受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据悉,目前,首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的最高报销额度为3万元,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的最高报销额度为6万元。两者皆参保的人员,若生病住院,最高可享受9万元的报销额度。
作者:史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