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医保中心马副主任介绍,目前南京市医保中心和江宁区医保中心是两个独立的核算系统,为保证和方便工作和居住在两地的参保人及时就诊治疗,在制定医保条例时就有所考虑,并作了相应的规定。
目前,在江宁区工作的参保人到市内居住地医院就诊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参保时,可在登记表格的相关栏目填写市内3家二级以下的医保定点医院,即可在这3家医院就诊;二是转诊,参保人若患重大疾病或疑难杂症,可在江宁区医保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到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综合性医院,或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研所等专科医院就诊。
这两种方式都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凭医疗收据到江宁区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南京市医保中心服务管理科陆先生介绍,南京市医保系统的参保人,若要在江宁区(或其他地区)看病,可办理外地就诊手续,便可在江宁区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在每月1-10日凭医疗收据到南京市医保中心报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浦口区的原江浦县和六合区的原六合县的参保人员的异地就诊,目前也与江宁区现行办法类似。据悉,南京市有关部门已考虑到全市医保联网问题,并列入今年的奋斗目标,鉴于统一核算、网络承载等许多技术性问题需要解决,尚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