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政府日前颁布实施《滨海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滨海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发展规划”)。两个发展规划涵盖了妇女与社会保障、儿童与福利等相关内容,并对未来几年滨海新区妇女和儿童发展事业进行了全面规划。
滨海新区两个发展规划全面覆盖了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主要发展领域和主要目标。其中,妇女发展规划规定,新区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妇女健康档案率达到90%以上,孕前专项疾病筛查率和产前筛查率达到92%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妇女享有教育平等的权利,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8%,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依法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
在儿童发展规划方面,新区将提高儿童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水平,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18岁以下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建立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到2020年,新区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儿童事业发展位于全国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