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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生儿童医保9月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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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日起,山东省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院校以及托幼机构的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始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20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政府补助240元;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个人缴纳40元,属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个人缴纳10元。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补偿个人不需另缴费。

  在校生通过学校统一参保

  在参保组织方式上,对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学校按学制、托幼机构按学年将学生、儿童参保信息上报至所属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实际参保人数通知学校缴纳医疗保险费。

  德州市其他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可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新生儿落地即可参保。

  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即时结算

  参保学生、儿童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实行即时结算,只需缴纳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4万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学生、儿童在指定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纳入统筹范围的费用执行60元的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报销额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如果参保学生、儿童发生了意外伤害,急诊时可以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复诊时则必须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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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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