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父母使用医保个账支付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的具体操作,社保局规定,父母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请在其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
1.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2.子女社会保障卡号;
3.注明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
4.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统一以子女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子女在内地发生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此项待遇。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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