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可以参保少儿医疗保险吗?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二、非深户少儿能否一出生就可以参加深圳的少儿医保?
答:不可以。目前只有在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在本市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1、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2、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三、深圳户籍,在异地就读的大学生能否纳入深圳大学生医疗保险?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所以深圳户籍、在异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是参加就读所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参保的少儿与大学生如何缴费?
答:少儿医保缴费按每学年度(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收,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2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42元(4595×0.8%×12),其中个人缴纳202元,财政补助240元(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
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新生儿外,首次参保的其他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缴费从申报当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