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少儿医保参保人看门诊享受医保待遇有两种选择,且这两种门诊待遇不冲突,可同时享受。一种是“绑定就医”,14周岁以下的少儿,门诊可以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也可以选择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就医;14周岁以上的少儿,绑定一家社康中心就医即可。另一种是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只要参保少儿父母医保卡内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部分就可授权给孩子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的接种费用。
另外,如果参保少儿发生“大病”,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具体条件是,第一,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登记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第二,该少儿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第三,参加了我市少儿医保的非深户少儿,如果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参加了综合医疗保险,且医保卡内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少儿就可以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