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至2012年,河南拥有农村剩余劳动力3200万人,有2570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中省内转移1451万人,省外输出1119万人。农民进城打工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收入充其量只能满足温饱,其收入“主要靠打工”。
在郑州,村民每辛苦劳作一天,大约能获得100元左右的报酬。而女性村民通常在“家门口打工”,“每天工资20元-30元”。
时常变动的工作使村民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无“五险一金”等保障,对他们来说,一旦因年老而失去经济来源,依然需要家庭,尤其是下一代的支援。
根据“六普”数据,在河南乡村60岁以上的人口中,只有不足2.5%的人依靠养老金(离退休金)生活,有近一半的人仍需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生活。以崔庄村为例,村里的老人如果只依靠每月从新农保领取的约70元基本养老金,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新农合虽然已完成基本覆盖,报销比例也在提高,但对于农民疾病的保障仍然有限。“一有病,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一位崔庄村村民说。在这位村民看来,“医疗和养老(保障)解决不了,计划生育就做不到。”
据《财经》记者了解,缺乏医疗和养老的社会保障,是农村家庭倾向于多生孩子的主要原因。此外,农村中男性在经济上居于优势地位,女儿外嫁,户籍随夫,宅基地由儿子继承等因素也使得“靠儿子养老送终”成了更现实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的现行土地制度也会刺激村民多生育。比如,有拆迁预期的村庄,会因为拆迁补偿是按人头计算而多生育孩子。在崔庄村,村民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新生儿也会获得相应的责任田,约为人均1亩左右。
尽管尚未打破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养儿防老”的想法仍然存在。但是,大多数农民并不认为生得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