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一家住在海口秀英区海盛路,按照划片入学规定,她的小孩应该在海口二十七小就读。虽然在海口已租住了2年多,但是由于房主没有房产证,一直未办理房屋租赁证。且潘女士与丈夫一直在海口打零工,没有缴纳社保。
按照海口市201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规定,租赁户的租赁证与社保等材料是必须要提交的。
“我周二去(7月29日)去学校的时候,学校说我证件不齐全,不用交材料也可以,到时候教育部门会统筹协调。”不用交材料,教育部门怎么知道否有小孩要上学?潘女士很疑惑。
对此,海口市基础教育处处长符延益表示,如果家长已网上申请,但在学校审核期间由于材料不齐全未能提交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也可以带上已有的材料,8月5日-10日到各学校进行登记。海口市、区教育局会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在非本市户籍的人员申请登记过程当中,住房居住条件不能满足要求,即出现房屋居住未满两年时间,或者没有租赁证等材料不齐全的状况,海口市、区教育局会根据户籍优先的原则,先解决完海口居民且又满足住房租赁的各种条件学生的入学问题,如果所属片区学校仍有空余学位,会根据租赁人情况来安排不完全满足入学条件的学生。”符延益说,如果学校学位已经安排完了,但仍然不能够解决这类学生的入学问题,教育部门将会联系周边的仍有学位空缺的学校,供这些学生就读。
另外,根据海口市2013年秋季中学小学招生方案,如果区域内公办学校不能满足前来联系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借读需求,家长需要到民办学校联系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