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如何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及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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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姜先生上月刚添了宝宝,孩子现已报入本市户籍。最近姜先生为孩子缴费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领到了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前几天他带孩子去看病时,医院说他孩子的医保卡还未开通,只好现金自付了医疗费用,姜先生询问这笔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居保少儿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居保政策规定,本市的新生儿报入本市户籍后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其个人账户自缴费的次月1日起建立。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建立账户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因此,姜先生可在孩子建立居保账户后的规定时间内,携带孩子的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等材料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代办)申请审核报销。
新生儿参加居保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60%,在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50%。
另外,居保少儿住院(急观)医疗实行划区定点,患儿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入托、入园、入学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凭住院结算证明单、医疗证等由医院记账结算,可以享受个人自负50%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