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生病报销:
新生儿如没参加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
医疗保险,就不能报销生病发生的任何费用,如参加了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可按相关政策报销。
二、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报销政策
来信中您妻子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是在公立医院分娩可享受4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和100元产前检查补助。对妊娠合并症的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
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报账手续:
一是产前检查补助。参保孕妇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报销费用;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在全部完成产前检查规定项目或终止妊娠后到区合管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申请补偿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居民
医保卡,(2)身份证或户口本,(3)产前检查医药费统一收据和相关检查项目报告单。
二是住院分娩补助。参保孕产妇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报销费用。对因特殊原因到区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参保孕产妇到区合管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申请补偿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居民
医保卡,(2)身份证或户口本,(3)住院统一收据,(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5)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