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的《哈尔滨市市区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低保家庭儿童将获得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的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保险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市区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疾病住院治疗、死亡或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的诊疗。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保险金额为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限额为7.5万元。其中,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费20元,保险额1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险10元,保险金额0.5万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费20元,保险金额6万元。
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实施医疗救助的保险费用,由市政府出资,每年由市财政部门根据低保家庭少年儿童人数,向保险公司缴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