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详解了少儿参加住院医保的办法,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元增至174元,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须绑定社康,无计生证明非深户少儿也可参保,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并入原因:提高参保少儿医保待遇
在解释为何要将现行的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时,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而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
所以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适用人群:无计生证明非深户少儿也可参保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适用范围为: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少儿不再参加住院医保。
该负责人提醒,原来的少儿医保要求符合计生政策的少儿方可参保,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后,无法提供本市计生证明的少儿也可以参加住院医保,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其医疗保险费需要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以2010年为例,其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374元(3894×0.8%×12月)。
缴费标准:比原来少儿医保只增加100元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由原来的75元/年大幅提高至200元/年,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比原来少儿医保只增加100元。
医保待遇:增加普通门诊和地方补充医疗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
包括: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