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新杭州人”子女学龄前也可以参保了
为了体现政府对“新杭州人”的照顾,在新的城居少儿医保政策中,除了旧政策划定的参保范围外,还将市区农村户籍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学龄前的儿童也纳入了参保范围。政策调整后,城居少儿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以下四类少年儿童:
1、杭州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2、杭州市区户籍,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例如高二、高三在校学生;
3、非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
4、非杭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
亮点二:政府财政补贴额度一下提高六倍
根据新的城居少儿医保政策,今年的筹资标准较上一结算年度有所增加,总筹资额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市财政补贴250元,相较旧政策中每人每年35元的财政补贴额度,提高了六倍多。
此外,新的城居少儿医保政策还规定,以下几类少年儿童可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救助,其应当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1、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少年儿童;
2、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
3、孤儿。
亮点三:普通门诊医疗也可使用少儿医保
要说城居少儿医保新政策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增加了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城居少儿医保增加了门诊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少儿医保基金负担的比例如下: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0%。
另外,今年起,城居少儿医保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将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计算一次(旧政策是每住院一次结算一次)。
亮点四:少儿医保放开就医选择权
为了方便老百姓就医,从今年起,城居少儿医保不再局限于两家定点医院,而可以在市区所有的医保定点医院、零售药店使用。参保少儿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在急救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基金承担的比例按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标准执行(即基金承担50%)。
今后,城居少儿医保的参保少儿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作为本人的就医凭证,已按规定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例的参保少儿,在就诊时则需使用专用病例(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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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居少儿医保参(续)保
这样办手续
办理机构和时间
根据政策规定,城居少儿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与中小学生的一学年时间平行,结算年度也就是少儿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今年城居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的办理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至9月15日。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则只能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少儿医保,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六个月后开始享受少儿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家长没有在今年的规定时间内为孩子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那么孩子只能参加明年的少儿医保,并要到后年的3月之后才能享受少儿医保待遇。
与往年相同,今年城居少儿医保的参(续)保缴费手续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配合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长可以就近选择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人户分离”的无需赶到户籍登记地办理手续。
办理所需资料
根据规定,办理参(续)保手续的少年儿童,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携带不同的资料,具体规定如下:
1、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生,携带在学校领取的《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少年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其中,2007年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中小学生,需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
2、18周岁以下、未就读的本市市区户籍少年儿童,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其中,2007年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少年儿童,需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
3、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保参保情况)。
4、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除了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