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投保意外险
可同时配置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可以不投保终身寿险
尽量不要重复投保
保监会特别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一般在5万元~10万元)
保留豁免条款
少儿保险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
保险期限不宜过长
可以选择在约定时间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生存金的教育金保险,且保障期限不宜过长,一般保障到25岁至30岁即可
日前发生在甘肃正宁县的校车交通事故,使如何保障学生安全的问题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就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重视校车和交通安全的时候,校车又出事故:11月26日上午,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一辆校车发生侧翻,造成35名孩子受伤。
接连发生的校车惨剧牵动着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心。上周,成都商报从保险业内人士处了解到,面对部分校车存在超载、车辆性能不强等方面的问题,保险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截至目前,成都市面上还没有一款专属的“校车保险”,如果是由于校方责任出现了校车事故,只能依赖校方责任险和学平险进行理赔。
校车,坐还是不坐?
“跟美国的校车相比,我国的校车确实显得有些随意和单薄。”成都一位车险方面的资深人士上周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而在其所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校车中,仅有部分校车达到了安全和等级标准,更多的校车则用商务车和社会车辆,“有的是校方租的,有的是自己购买的。”
孩子坐不坐校车让家长纠结
市民周女士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就读的学校有多个校区,为了方便孩子上学放学,学校专门配备了一辆性能还不错的校车,用来接送部分有需求的孩子。“但出于安全和放心的考虑,我们还是每天亲自接送娃娃。”周女士说,孩子就读的校区离本部的车程大约30~40分钟,“正是好动的年龄,就怕娃娃些在车上打闹弄伤了,还是自己接送放心些。”
而市民费先生则倾向于把孩子交给学校,“我的女儿每天坐校车上学放学,有老师统一管理和安排,我们家长就可以解放出来了。”不过费先生也有他的担心。甘肃校车事故后,费先生给女儿配了一部手机,“我让她发车和到达时都必须给我打个电话报平安。”费先生说,出国旅游的时候,他看到过国外的校车,“结实得跟坦克似的,我们的孩子也能坐上性能安全、保障全面的校车就好了。”
费先生同时表示,如果有保险产品专门用来保障校车乘坐人的安全,就更好了。
部分校车存在保额不足等问题
费先生的提议代表了不少家长的意见除了要质量好的校车,更要给孩子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那么,目前成都的保险市场上是否有专门针对校车的保险产品呢?校车保险与普通的车辆保险有什么不同吗?
成都商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多家财险公司,但得到的答复均是目前成都还没有专门针对校车的保险产品类型。目前校车涉及车上人员的保险保障,主要由车上人员险或客运承运人保险承担。
按照相关规定,通常特种车辆如校车,只要手续齐全,即获得了教育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一系列的审核和检验,保险公司就可以对这类非营运的特殊车辆,采取“特殊”的投保待遇,保费也会相应降低。
而如果无法取得资质,那么所有的社会车辆都得按营运车辆缴纳保费,保险费用会高出一大截。因此,不少社会车辆和租车公司,为了节省保费,直接按非营运车辆投保;有的即便按营运车辆投保,保险保的金额不高,保额只有一两万元,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投保车上人员险一旦出事,孩子们得不到任何赔付。
不仅保险保障不充足,超载等问题还可能影响事后理赔。某大型国有财险公司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辆核定座位10人的车辆,按每人2万元投保车上人员险,却载了15个人,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车上人员的最高赔额只能是20万元。
保险,应该怎么投?
近年来,随着行业和市场的逐渐规范,产品的保障性得到提升,越来越多的家长也重新认识到给孩子购买保险的必要性。
其实,孩子乘坐校车上学放学,除了校车本身的保险外,还有其他的保险品种也能分担风险,如学生平安险、校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
校方责任险
可赔校方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失
在备受关注的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校方责任险在理赔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根据媒体报道,庆阳校车事故的校方责任险理赔预付款将于11月18日确定并支付到位。根据校方责任险条款,每名学生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元。
事实上,从2007年起,成都市就开始面向全市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校推广和试行“校方责任险”。2010年8月20日,《四川省校方责任保险统保方案》(以下简称“统保方案”)修订后正式出台。至此,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和幼儿园都统一按每生每年不超过5元标准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目前该险种已经成为了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校(含公办和民办学校)必须为学生强制购买的保险产品。对于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国家举办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自筹解决,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校方责任险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被保险人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因校方疏忽或过失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根据文件内容,我省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和保险金额分两个标准:一是每个学生每学年5元的保费,对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5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9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每生赔偿限额为2000元;二是每个学生每学年4元的保费,对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金额3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0万元,每次事故财损失每生赔偿限额为1500元。
“我省的统保方案与全国其他省区市相比非常领先,最大程度地提高了学校对学生的保险保障水平。”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