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比较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并且就医的时候在医院的选择上必须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直接上大医院的话,可以不给报销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凡是镇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失业金人员、本镇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参保者(简称“参保人”)均属医保参保范围。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特定门诊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我国社会统筹类的医疗保险和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是居民医疗保险的最主要来源,另有少量居民享有民政救济性质的医疗救助。据调查,在我国城镇居民中,有44.8%的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虽然这个数字每年都有所下降,但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仍然处在很低水平,特别是在人口众多而相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高达79.1%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这部分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医疗费用均需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