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有两个自愿:
1、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包括6种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市农业户口的学生。
二、缴费时间: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托幼机构需要做的工作
1、各学校、托幼机构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12位数字)。(医疗保险信息录入时使用)学校的编号已经办好,各幼儿园应填写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尽快到社保中心(53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保证儿童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将《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发给学生填报,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学生上报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资料,在《北京市医疗保险学校管理子系统》软件中进行信息录入,生成电子信息。(见操作说明)
3、区医保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参保学生信息,打印就诊信息表,由各学校负责粘贴在医疗手册上同时粘贴照片,加盖区医疗保险专用钢印,最后将《手册》发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