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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调整为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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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中小学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从2011学年开始实行新收费标准,中小学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以后与城镇居民医保少儿学生个人缴费同步调整。

  上海市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本市青少年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内容。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中小学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从2011学年开始实行新收费标准,中小学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以后与城镇居民医保少儿学生个人缴费同步调整。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建立罕见病和大病保障专项,提高支付水平。

  本市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缴费调整事宜,由上海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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