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那天到7月11日出院,26天的时间,董先生和妻子度日如年。除了心疼年幼的女儿,近3万元的医疗费也让夫妻俩压力倍增。
董先生打听到可以为女儿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来减轻自付医疗费用,“当时我觉得不太现实,因为孩子已经出院了。哪有还没参保就能享受的道理。”
而新的医保政策,让董先生一家在经历过女儿生病的曲折后,“像雨过天晴后的阳光一样照到了我们家。”
8月2日,董先生拿到了女儿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没过多久还领到了近13000元的报销费用。
每个家庭都希望拥有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但是由于刚出生的婴儿抵抗力低下等原因很容易患病,且部分新生儿医疗费用较高,使这些沉浸在喜得贵子的快乐中的家庭又不得不为高额的医疗费用发愁。
而新政下,凡是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均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参保缴费日之前三个月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予以报销。
这意味着参保婴儿出生后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可按比例报销,连续参保缴费还可以享受提高报销比例等相关优惠政策。
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还提醒市民,由于新生婴儿从办理参保缴费到领取医保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居民医保证未能及时发放,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行垫负,待患儿出院后,由其监护人持相关住院医疗费用到承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