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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旺旺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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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康「旺旺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1.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十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但如果已进行体检则须扣除体检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完整填写申请书并亲笔签名后,连同保险合同及发票一起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本合同自您亲自送达时或邮件的寄出邮戳当日零时起正式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于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它条款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定义如下:

  身故时被保险人年龄

  保险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未满1周岁

  20%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80%

  满4周岁但未满18周岁

  100%

  满18周岁及以上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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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意外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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