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60天至17周岁
定义1.意外事故: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因素所导致的伤害。
2.疾病:于相关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九十天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
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ADD)
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可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保险金额的赔偿。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加合同(AMR)
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每日住院给付及手术费补偿附加合同(HI/S)
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进行手术治疗,将按实际手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手术费补偿,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缴费方式年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