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省合肥市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所有经过教育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由政府全负责,每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
政府买保险3.5元/人年
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尚未形成,幼儿园儿童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幼儿园意外伤害风险不断增加。加之,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近些年,因为孩子在幼儿园受到意外伤害,家长与幼儿园之间因为责任问题互相扯皮的事情不少。
据悉,早在2010年合肥市不少幼儿园就为每位孩子购买了园方责任险。
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园长阮琴介绍说,园方责任险就是说,小朋友如果在幼儿园里发生了一些意外伤害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给予赔付。园方责任险一共分了8大项,基本上覆盖了儿童在幼儿园内容易发生的伤害。
据介绍,合肥市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按照学年度投保,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保费为每人每学年3.5元,所需保费由合肥市财政统一支付。这项新政涉及到安徽合肥具备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许可证的600多所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13万幼儿。政策的实施,不但保障了幼儿的安全,也缓解了幼儿园的办学压力。
每名幼儿赔偿限额30万元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朱迎友表示,“政府为幼儿园办理园方责任险,将通过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保险公司,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这项惠民政策在全省是首家,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园方责任险对赔偿限额也作出了规定,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450万元。如果发生意外,赔偿金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参保的学生,不给园方。
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安徽合肥还将建立多级理赔渠道并引进“第三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来完成协调、仲裁、诉讼等处理程序。随着园方、校方责任险的逐步规范,除了幼儿园外,今年安徽省中小学将继续推行校方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