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14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可于投保时从下列两种大学教育金给付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按年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年领取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教育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