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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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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一)主险合同无效、解除、效力终止;

  (二)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时;

  (三)本附加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约定办理复效;

  (四)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五)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六)本附加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包括趸缴(一次性缴清)、5年期缴、10年期缴、年缴至15周岁等四种。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人民币1,000元。

  二、本附加合同的教育金领取金额根据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年龄、保险期间、缴费方式及投保份数等确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第六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除另有指定外,大学教育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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