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本公司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活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可于投保时从下列两种大学教育金给付方式中选择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