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简要概述,就是交少量保费获得高额意外伤害、基本医疗的保障。目前是交50元每年,最高保额5W。无论是意外,或者疾病造成住院,都能够报销,是按照比例赔付的。与成人的保险相比,它优惠的多,可以把它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社保”。学平险是可以和商业保险一起使用的。也就是说假如某人的孩子患病,花费4万,学平险大约能报1.8万,其他商业保险再报1.7万,自己自费5000。(这只是个例子,具体金额可能有差别)
各家公司都有销售,价格也不一样。这里提供一个国寿的。
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保险分类:2000年短险条款
险种类别:
险种名称: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条款名称: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条款
颁发日期2000-01-25
详细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条款
(2000年1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附帖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凡中小学(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在册学生和幼儿园入园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因遭受意外伤害每次在本公司指定医院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15%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者多次住院,本公司均按以上规定给付,当给付累计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急诊住院治疗或者经本公司认可在专科医疗单位住院治疗的,不受指定医院的限制。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住院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付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