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少儿互助金的相关介绍:
一、参加范围与条件:
1、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册学生,(包括在校借读并登记在册的外省市学生)。
2、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幼托机构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册幼儿(含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在册幼儿)
3、“外来媳妇”的学龄前子女、儿童本人持有效居住证者。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掇学学生。
5、本市常住户口(含有效居住证)的高中复读生(未满20周岁,复读一年之内)。
二、收费时间和标准:
1、收费时间:每年9月1日~9月20日
2、中、小学生(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每人每年收费50元,幼托机构儿童每人每年收费为60元。
三、收缴基金的方式:
1、在校的中小学生(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团体办理参加手续,参加率应达到100%。
2、掇学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参加手续。
3、高中复读生应在举办高复班的法定学校内集体参加;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应到原毕业学校办理参加手续。
四、基金支付比例,
1、参加少儿住院基金者,因病、伤住院,就可以享受基金除去起付费后50%的医疗费用。(起付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10万元。
2、大病门诊(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