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少儿住院基金是何机构
上海少儿住院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联合举办的一项非盈利性的互助共济的社会公益事业。少儿住院基金为因病、伤住院的孩子按规定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病孩家庭经济负担,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
2.少儿住院基金的特点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
*收费低、保障程度高
*结算手续方便
*已经患病的孩子也能参加
*大病专科门诊也可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
3.参加少儿住院基金的对象
*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0-5周岁)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残疾人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少年儿童
*符合条件的“外来媳妇”学龄前儿童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的学生
4.少儿住院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者按学年收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0-5周岁60元/学年
*6-18周岁50元/学年
*未入学残疾少儿60元/学年
5.如何办理少儿住院基金参加手续
*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办理
*0-5周岁学龄前儿童于每年9月份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18周岁以下的未入学残疾少年儿童于每年9月份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新生儿满月后30天内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6.参加少儿住院基金享有何种待遇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
*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患儿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暂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10万元。
7.下列费用,不属少儿住院基金支付范围:
(1)挂号、伙食、陪客和观察室、家庭病床、联合病房、特需病房、康复病房和社会办医的费用。
(2)未在规定的划区定点医疗单位住院医疗的费用。
(3)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局和市少儿住院基金规定应当自理的费用。
(4)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者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5)因参与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8.住院须知
(1)划区定点
参加者因病、伤住院须遵守划区定点医疗的规定。即必须在患儿户籍所在地或入托、入园、入学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不在规定的医疗单位住院的费用,少儿住院基金不予支付。急诊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就近住院。
(嘉定区少儿基金定点医院有14所:区中心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工业区地段医院、徐行镇卫生院、马陆镇卫生院、外冈镇卫生院、黄渡镇卫生院、安亭镇卫生院、江桥镇卫生院、华亭镇卫生院。)
(2)缴验两证
参加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缴验本人有效医疗证和经办单位出具的住院结算证明单,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时属基金承担部分,家长不必支付,由医院直接向区、县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结算。
(3)转诊办法
参加者因病、伤情需转上海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转入的医院必须是少儿住院基金定点医院),需由本区二级医院出具经医院医务科(医保办)盖章的转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