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将于“两会”后对外公布,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
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这样的字眼,让人感觉将大学生纳入医保,大学生们“吃了亏”——或许在医改专家看来,大学生以前享受公费医疗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公。但在笔者看来,所谓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其实早已名不符实,甚至形同虚设,把大学生纳入医保,更可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换句话说,以保障学生利益来设计大学生医保制度,才可能真正做好这一改革。
总体看来,我国大学生公费医疗近年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覆盖面窄,公费医疗制度只适用于公办高校和一些科研机构所招收的大学生,不少民办高校、行业系统所办高校没有公费医疗,因此这些学校的学生没有制度性医疗保障,看病一直是自己出钱;二是统筹力度差,当前公费医疗拨款大多由政府按扩招前的学生规模拨付,资金有限(有的高校平均在每个人头上只有10几元钱),而且由学校包干管理,这导致一方面各校的公费医疗待遇差别较大,另一方面,缺乏互助共济机制,大学生难以享受社会的医疗服务资源;三是保障范围小,目前公办高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往往仅限于在学校校医务室看普通门诊,在校外医院求诊住院、报销受到很大限制,当学生遇到重大疾病时,学校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开支,有的学校甚至明确规定上限不超过3万元,因此,经常在高校发生为患白血病、需要肾移植的同学“爱心募捐”的故事,为了解决这种看大病难的问题,一些高校动用部分公费医疗资金为学生购买或者发动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但是,仍面临保障不力的问题。
加大政府对大学生的公费医疗投入,既增加覆盖面,又增加保障范围和力度,这是大家的理想追求,但很显然,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将大学生纳入医保,对于以上问题的系统解决,不无裨益。
根据上海、江西、深圳等地已经进行的将大学生纳入医保的实践看,大学生参加医保,每年并不需要缴纳很高的费用,江西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30元,深圳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75元,上海不需要大学生缴纳费用;政府则把大学生缴纳的费用和以前公费医疗的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放在一起,形成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基金统筹管理,支付大学生住院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
按照深圳的办法,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0万元,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按照上海的办法,大学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大学生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简称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大学生在院校内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90%;在院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当然,对于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不少过去享有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也有看法,因为医保制度,明显“有利于”患重大病症者,而一般的小毛病,则需要大学生自掏腰包付一定的费用,相比过去“不划算”,而且,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身强体壮,没必要参加医保,缴纳一笔费用。
对于大学生新医保制度的实施,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更广泛大学生的利益(其实就是每个大学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其次,应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论户籍、不论学校、不论学历层次,均纳入医保,不能把民办学校、非本地户籍生源学生排除在医保体系之外,否则,这样的医保制度就失去了意义,目前已经推出大学生医保的地方,这方面都做得不错;再次,应由学校帮困助学基金或其他方式,为家庭困难学生代缴医疗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之外的个人支付部分,因为从各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看,学生自行负担虽为“小头”,但对于贫困家庭学生来说,还是不小的开支。最后,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不能在统一收取学生缴费、统一办理时很容易,而在医保待遇兑现时,却有各种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