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少儿医疗住院互助金产生的背景?
A: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04年9月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联合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在少儿一旦因病、伤住院时,按规定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也是教育青少年关爱他人的载体。截止2005年6月底,为万余人次少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为700余人次五种大病患儿支付了门诊费用,支付了190余人次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手术治疗费用及500人次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用。
Q: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有什么特点?
A:1、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2、收费低,保障程度高
3、已经患病少儿可以参加
4、五种大病专科门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互助金按规定支付费用。
Q:哪些人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A:1、具有本市户籍的在册中小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3、具有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绿卡)的外地人员的在京居住子女也可以参加互助金。
Q:少儿住院互助金徼费标准?
A:参加者按学年度(本学年度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收费,每人每学年度50元人民币。
Q:如何办理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的手续?
A:1、中小学生、托幼园所儿童由学校、托幼园所统一办理。
2、2005年8月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散居儿童由医院地段保健科办理。
Q:少儿住院互助金在什么时间收费?
A:9月1日—10月31日。缴费次日生效,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
Q:为什么要实行定点医院医疗?
A:1、2005——2006学年度全市共91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为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定点医院。
2、少儿住院可在此范围内自愿选择。(详见医疗证)
Q:少儿住院互助金如何支付?
A:住院医疗费用50%由家长自理,另50%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按下列比例分级距支付。
级数医疗费用级距支付比例
1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60%
2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的部分70%
级数医疗费用级距支付比例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80%
410000元以上的部分90%
每名患儿每学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额为8万元人民币。
Q: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与商业保险有区别吗?
A:1、少儿住院互助金是由广大家长共同出资,为少年儿童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措施。所收费用全部用于支付少儿住院医疗费。
2、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收缴、使用办法。在指定银行单独设帐,专户存储,节余滚存,专款专用。
3、少儿住院互助金接受广大家长、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审计。在互助金支付发生争议时,由专家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4、少儿住院互助金是非营利性互助共济的社会公益事业,无任何商业行为。
5、少儿住院互助金收费低,保障程度高,受益面大。
6、已经患病的少儿也能加入少儿住院互助金。
7、五种疾病的专科门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规定支付。
Q: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前需要体检吗?
A:不需要。已经患病少儿也可参加,因为互助金就是要帮助那些患病少年儿童。
Q: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享有的待遇是什么?
A:参加者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支付。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Q:如何办理少儿住院互助金申请支付手续?
A:患儿出院后由家长少儿住院医疗证、住院证明单和医院诊断证明、出院结算单(附清单),到交费所在地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支付申请。经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复核审批后,给予支付。对于不应住院及不合理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