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孙先生有一个疑问,随着保险法的修改,现在签订的保险合同与新的保险法有冲突怎样处理?请相关的专家为自己指点迷津。
专家分析:
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不可抗辩条例”尤其引人注目,该条款对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利,但从某个角度讲也增加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从而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率。
何为“不可抗辩条款?”
修正后的《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投保人虽然未如实告知,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其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