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青报道:截至记者发稿,广东保监局暂未接到保险公司关于“三鹿奶粉事故”索赔的报备。业内人士指出,一旦中招“问题奶粉”,相关保险或有可能作出理赔。但由问题奶粉引发的“肾结石”是否可算“意外”仍不明朗。
是否“意外”还得等界定
一旦中招问题奶粉,引发肾结石,这样的“意外”,保险公司能否埋单?
对此,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专家指出,仅就“肾结石”评判,应当将其划为疾病一类,不属于“意外”;但从此次“肾结石”的成因来看,确实是一次“意外”事故。“意外险能不能赔付,关键要看国家相关部门对这次事故的界定”,该人士指出。
不仅如此,由于“肾结石”不属于各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重大疾病”之列,所以,即便家长为孩子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也没有可能得到赔偿。
中国人寿婴儿保险不过,一旦者购买有住院津贴保险,发生住院时保险公司一定会理赔。而在这次事故中,不幸夭折的幼童如果其家长为其购买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寿险,则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埋单。
产品责任险或为企业脱困
对于检查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多家企业来说,如果他们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也有可能在这次事故中获得保险公司一定赔付。
“厂家生产、出售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消费者的人身、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是产品责任险承保的主要内容之一”,业内人士指出。不过,这一险种也,如果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产品责任险能不能帮这些企业脱困,关键还要看对事故的定性”,该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