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猪”宝宝特别多,新妈妈们或多或少都听说过,每年9月1日开始可以在地段医院办理一个可报销50%的医疗保障,不过具体保障什么内容、怎么办理和报销,却常常让新妈妈们一头雾水。
这也难怪,因为上海对新生宝宝的保障比较复杂,一共包含三方面:少儿医保、家属劳保(即通常所说的父母单位报销)、少儿住院基金。这三种保障方式既有重合,也有互补之处。本期保险版中,晨报将为您拨开迷雾,看看您的宝宝可以享受多少保障,然后再看看商业保险,如何在社保的基础上拾遗补缺。此外,由于全国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2010年普及,晨报还将为您简要介绍,小宝宝未来的医疗保障将会有怎样一些变化。
少儿医保:
无需缴费报销住院、大病50%费用
首先看少儿医保,根据2006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拥有本市户籍18岁以下的少儿都属于保障范围内,医保局对住院和门诊大病符合要求的费用可报销50%。
通常来说,少儿医保无需专程申请,只要有本市户籍就行。如果发生了住院费用,新妈妈只要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定点医院领取“入院通知书”,以及“入院结算凭证”,在出院结算时出示户口本和以上两个凭证,医院将会在费用中直接扣除50%,所以新妈妈只需支付另外的50%费用即可。
门诊大病的费用报销方式则有所不同。新妈妈需要先在医生那里办理“出院小结”或者“门诊大病证明”,然后去儿保办公室领取“门诊大病就医记录册”,治疗结束后在医院办理“门诊结算凭证”。然后新妈妈得先以现金支付所有费用,此后3个月内再到儿保办公室申请审核,审核时候需带好以上提及的各种证明,以及户口簿、身份证、上海银行或上海农商行的账户。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50%的费用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报销标准的费用才能报销50%,如果住了很贵的病房、用了超标的药,有可能没法报销,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没法报销,新妈妈应该在就诊时咨询清楚。另外,“大病门诊”的定义医保局有限定,具体为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