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假期、休学期间以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统筹区外的,需要住院治疗或门诊大病就诊的,应通过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并选择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结束后办理报销手续。
需要转统筹区外就医的,应提供医保定点的省级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主任医师会诊意见,由转出医院盖章后送医保中心审定备案,费用由就读院校或学生本人全额垫付,医疗结束后凭1、医疗保险卡;2、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4、住院核对表;5、本人农业银行结算帐号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