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祥如意的保险利益:
满期领取:
若被保人生存至合同有效期70岁时,也就是70周岁合同期满时,可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合同生效一年内,被保人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可按主险所交保费的110%=2024元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
18周岁前:可按(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给付保险金;(未年成最高身故保额为10万)
18周岁后:可按(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给付保险金;
二、重疾呵护:
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人初患合同所列32种重疾之一,按附加险10万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1950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若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初患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则给付附加险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则免交续期保费,被保人可继续享有合同相关利益。
三、住院医疗对超过500元的部分按70%-95%的比例给付报销,
累计报销10000元/年。其中床位费按每日限额20元给付,最长给付180天。
四、好利年年的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3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4次,共计102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1138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