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根据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保费为每年60元,保险期限为1年,这相当于上海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保障金额上,对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可理赔4万元;意外身故可理赔4万元;重大疾病可理赔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理赔5千元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针对性强,主要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的保障体系。保险计划采取保险自助卡的方式,家长购买保险卡后,即可通过网站和电话两种方式激活投保。
独生子女保险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
1、购买保险时需携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的《上海市户口簿》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理地点:一是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保险计划服务点;二是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
理赔则三种方式:一是由投保人直接将理赔材料,直接邮寄至各保险公司的理赔办公室或交到保险公司网点;二是由投保人将理赔材料,交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受理服务点,或是交到村居委会,再由居委会交到受理服务点,保险代理公司定期上门收取后,交至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