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39000元。其中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保险金额33000元(保险金额按人数均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保险金额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出的住院费用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一年内最高给付6000元,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理赔流程: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诊断证书;4、户籍注销证明;5、火葬证明(土葬证明);6、计生协证明;7、全程病历;8、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9、受益人身份证明,如受益人为法定时,需提供受益分割单。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为复印件,需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3、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书;4、残疾鉴定书;5、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6、计生协证明;7、全程病历。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4、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5、全程病历、住院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明细。6、计生协证明。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