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据了解,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与其在职时实际缴费工资高低和缴费时间长短直接挂钩,缴费数额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越高。
由此,“满15年"只是跨入了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队列",只能保障退休人员的最低生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要是企业在职职工,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失业职工从保障其年老后生活的角度出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该尽量多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其退休后才能有较高的养老金水平。
具体的条款可以查询一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