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2岁的男孩,父母被借到居委会可以购买独生子女综合保险,但是不知道是一个什么险种。
专家分析
“独生子女综合保险”是广州为了规避独生子女疾病意外风险而出台的“自选动作”,2002年4月由原来“独生子女储蓄保险”改进而成的新险种。这是一种“团体险”,由父母所在的机关团体、街道居委等单位组织向
人寿保险公司购买团体保险,每个基层单位最少要有8人以上才能参加。
按照规定,独生子女一般从出生一直交到18岁,在这段时间受益。每一个被保人最高只能投保两份,每一份保险的最高给付金额为:死亡、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
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每人每年保险缴费人民币60元。
段建华说,实施4年来,广州市累计已有12万人参保,保险公司已经给付金额达900多万元,有1万多人受惠。“参保一定要以个人自愿为原则。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决不能先斩后奏、强制购买!而且任何基层计生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收取保险公司一分一毫的回扣、管理费、组织费,违规者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