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2013独生子女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了人口与生育政策方面的重大调整,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保障对象:请问2013对独生子女的有新的优惠政策吗?

  专家分析: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十二元,发到孩子满十四周岁止。

  职工在产假期间领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十天的护理假,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世纪70年代初,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了人口与生育政策方面的重大调整,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