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少儿成长保险要买些什么保险好?
专家分析:
少儿成长保险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让孩子健康成长,给孩子和家庭的未来带来无限希望。因此孩子出生之后,就可以为孩子的保险制定相应的计划。首先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是最基础的,然后投保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这样就可以保障孩子遭受疾病时,能够获得很好的治疗费用。根据儿童自身的特点,除了医疗保险外,意外险、重疾险和住院医疗险都是首先要考虑的。这样选择,也是结合很多经验教训的。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儿童最大的杀手就是意外伤害和疾病。不管是意外还是疾病,一旦不幸遭遇,不仅给孩子的身心和成长带来灾难性后果,也为让整个家庭背负沉重的负担。保险就是最为明智的选择,不仅提供安心的保障,还有高额的理赔。
少儿成长保险要考虑教育险。没有家长不希望孩子成龙成凤的,教育到目前为止是最常规的成才方式。从幼儿园到大学,教育投入的资金,没有人能算的清楚,也没有人算的明白。起码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每年都面临着教育费用的支出,这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为了保障孩子顺利的在每一个学习阶段有所保障,教育保险就成为最好的选择。
少儿成长保险可以考虑一些分红保险,教育、婚嫁或者创业金的储备。家长不一定非要全部选择,一定要根据经济实力来决定。
(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可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生效对应日,可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深造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可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立业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可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可按所缴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以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可按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缴剩余的期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