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国外儿童保险界都持怎么样的观念?
专家分析:
日本:儿童险制度完善
森井裕子不到30岁,却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外人眼中,生活在全球物价指数最高的东京,养儿育女、看病就医势必要加重家庭的负担。不过,森井女士并不为此担忧,因为她们全家都享有国民健康保险,只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子女的医疗费用完全由国家承担,她可以从容地将收入用于其他方面。
森井所居住的东京涩谷区政府负责儿童保险咨询的人士介绍说,在日本,除了加入“共济组合保险”(政府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加入的一种保险)、“厚生保险”等由单位集体加入的社会保险以外,所有日本国民和持有登记注册证的外国人都有权利也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这种模式确保了日本社会“全民皆保险”的局面。因此,国民健康保险是日本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德国:儿童随父母享受医疗保险
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覆盖面非常广,大部分家庭用不着为自己的孩子担忧,家长为孩子购买商业性意外险的热情并不高。
据德国《社会法典》第五卷中“家庭保险”的规定,法定医疗保险遵循“免费联动保险原则”。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中,如果主要收入者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那么孩子将跟随在他的名下,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如果父母都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他们在孩子出生时可以任意选择父亲或母亲所在的保险公司。
在德国,大学生和实习生也有强制义务参加医疗保险。但是,“家庭免费联动保险”优先于大学生和实习生的保险义务。原则上,一个家庭的孩子在18岁之前可以享受免费联动保险。如果他在18岁以后还没有工作能力,那么他享受免费联动保险的年龄可以拖延到23岁。如果在23岁之后他参加职业培训或者志愿参加社会福利活动,那么可以再往后拖延两年至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