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太平洋超能宝保障什么?
专家分析:
少儿超能宝的“四金双豁免”
四金:
生存至合同期满,给付1.5倍所交保费作为保险金;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12种特定轻症,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作为轻症保险金,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60种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返还所交保费,保单终止;
保险期间,发生身故或全残(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症),给付应交保费的150%作为身故/全残保险金;
双豁免:
在缴费期间,若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轻症或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及约定的重疾,免交以后应缴的所有保费,极大的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投保案例
王先生为刚满月的儿子小宝投保4份“少儿超能宝”保障计划,基本保额40万元,年交保费3600元,10年交清。
1、观察期后,如小宝被确诊初次患保单上约定的特定轻症,额外给付8万元特定轻症保险金,且免交保单剩余的各期保险费,该项责任终止,其它保险责任不变;
2、观察期后,如小宝被确诊初次患保单上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4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已交保费,保单终止;
3、若小宝不幸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取大者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4、观察期后,若在交费期内王先生不幸身故、全残或确诊约定的重大疾病,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5、小宝健康成长至30岁,保单期满时可领取总保费的1.5倍,54000元作为满期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