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给孩子买保险不同的保单能够叠加吗?
专家分析:
根据去2010年11月18日保监会下发的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1年4月1日起,“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这意味着家长给未成年子女们投保少儿险时,不论是投保时的保额,还是未来可能涉及的实际赔付金额,最高都只能到10万元。
而成年人的保费可以达到20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不同的保单还能够叠加。因此,应该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优先购买保险。
那么家长有没有必要给孩子购买以死亡为给付的保险金呢?业内人士认为,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人身保险,时间跨度长,等孩子成人以后,也有自己的保险需求,保单也可以叠加,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发挥作用,因此,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