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保人(被保险人父母之一)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交剩余的期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年缴保费3650元,保障期限至28周岁,缴费期限至17岁
原创作者:西安 新华人寿 王全军
被保险人资料:0岁宝宝[侧重需求:子女教育金]
保障方案:
投保年龄 保险名称 基础保额 年缴保费 保障期限 缴费期限
0 岁 成长阳光 25840元 3650元 至28周岁 至17岁
保险利益:
一、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在18——21周岁4年里分别可领取有效保额(25840 +累计当时的红利)的20%教育金。(每年5168元+分红)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在22周岁时,公司按当年保单有效保额(25840+累计当时的分红)的60%给付深造金。(15504元+分红)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在25周岁时,公司按保单当时有效保额(25840+累计当时的分红)
的80%给付立业金。(20672元+分红)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28周岁时,公司给付保单当时有效保额(25840+28年的累计分红)
的80% + 保单终了红利的婚嫁金后,保单合同终止。(20672元+分红)
合计:77520元+分红
二、被保险人身故金:
1、18岁前身故,已交保险费+累计年度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的身故保险金。
2、18岁—28岁身故,将获得3倍有效保额+终了红利。
三、特别人性关爱:
投保人(被保险人父母之一)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交剩余的期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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