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先生是一名生意人,现想给刚出生的孩子购买少儿保险,注重于孩子在重疾、教育、创业等方面的保障,做好孩子的成长规划,让保险呵护孩子终身,年缴保费为12520元。
原创作者:北京 太平洋人寿 王永成
被保险人资料:宝宝,0岁,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于重大疾病保险、子女教育金、投资理财。
保障方案:
方案特色:
一 最新投资理财产品,投入10年领取一生。
二 9%先领走,以后每年还有9%,人活多久领多久。
三 红利年年有,投入越多收益越多,三重复利,累积生息。
四 本金领走来祝寿,无本收益继续有。
五 一笔存款六桶金:开户鸿鑫送现金,每年送去祝福金,老来还领祝寿金,投资分红金复利累计变现金,风险来临关爱金。
六 大病来临保障金,18%双倍返还现爱心。
保障利益如下:
一 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宝宝每年可领取1800至终生。不领放在公司累积生息;
二 祝寿金:宝宝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25200元。
三 红利得利累计生息: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30周岁时可拿出92705作为婚嫁金元,到70周岁时可领取元1062585元。80周岁时可领取1300278元。
四 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62000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五 35类大病关爱:保单生效180天后,初次确诊发生本合同重大疾病者,即可给付保额的9%的关爱金直至身故。
六 保费豁免功能:人性的保费豁免功能,真正关爱宝宝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