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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1对1条款解读
一、大学教育金: 18周岁至21周岁期间,每年可领取15,000元的大学教育金,连续领取4年,累计最高可获得60,000元。
二、成长基金:25周岁保险期满时,可获得40,000元的成长基金,保险合同终止。
三、住院医疗费用 :无论是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按已支出的9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最高给付7,200元,其中床位费每日最高给付200 元。不同病情报销次数不限。
四、意外伤害医疗津贴:因意外伤害在医院进行治疗,每次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医疗费的给付范围包括: 住院费(床位费)、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手术费、麻醉费、药品费、注射费、处置费、输血费、会诊费、救护车费。
五、重大疾病保险金:初次确诊患有本合同中所列20种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可获得5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六、保费豁免:被保险人(即主合同的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豁免身故日后的各期保险费;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一、二、三级残疾,豁免残疾确认日后的各期保险费;初次确诊患有合同中所列38种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豁免疾病确诊日后的各期保险费。
七、红利给付:红利是您可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投保人可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后领取红利。帐户积蓄红利,以中档利率计算到25岁约14,858元,较高约37,151元。
附: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5.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7.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8.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9.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0.瘫痪—永久完全;11.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1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4.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15.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16.脊髓灰质炎;17.植物人状态;18.川崎氏病;19.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20.严重心肌炎
以上第1-14项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疾病定义,第15-20项为我们增加的疾病种类
附:投保人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9.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2.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5.多发性硬化症26.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27.肺源性心脏病28.脊髓灰质炎29.终末期肺病30.植物人状态31.象皮病32. 埃博拉病毒感染33.坏死性筋膜炎34.重症肌无力35.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6.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7.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8.疾病末期
以上第1-24项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疾病定义,第25-38项为我们增加的疾病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