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推出的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新产品。自3月初该产品上市以来到5月31日,全市共有8万余新老客户投保了该险种……
日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为答谢广大新老客户长期以来的关怀和厚爱,特推出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新产品。据统计,自3月初该产品上市以来到5月31日,全市共有8万余新老客户投保了该险种。
“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兼具“保单借款、保费豁免、享受分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稳健理财”等特色功能,凡出生30日以上、1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60周岁以下,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投保该产品。
投保时,客户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方式投保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其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例如: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保额为10万元的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至其子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那么在其子年满18周岁、22周岁和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王先生可以分别在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领取基本保额80%的“生存保险金”共计24万元;在其子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王先生还可以再领取基本保额60%的“满期保险金”6万元,合同终止。
该产品还具备人性化的“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功能,即当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将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被保险人“成长保险金”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除此之外,投保“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还可以享受“保单分红”和“保单借款”等增值服务,具有防范风险、稳健理财的多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