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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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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刚刚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个人辞职无法领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越长领得越多,失业保险金可缴医疗保险。
  缴费时间越长领得越多

  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与缴费年限也进行了挂钩。其中,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据悉,这一规定对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员有倾斜。比如,职工刘小姐今年25岁,参加工作2年,月收入2000元,失业后每月可以领取2000×40%=800元;如果参加工作超过10年,则是900元,参加工作20年以上,则是1000元。

  同时,失业保险金最高不能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根据南京目前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400元,可以得出:失业保险金最低不能低于520元,最高不能超过960元。像刘小姐参加工作20年以上,也只能拿960元的失业保险金。

  此外,如果统筹地区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升时,还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动态物价补贴,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金可缴医疗保险

  征求意见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此外,还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见习(实训)生活补助、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建设、公共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支出。

  对于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样个人就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了。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应休产假月份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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